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设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
2、招标人地址: 厦门市美湖路15号 ;邮政编码: 361009 。
3、招标项目名称: 湖边水库片区市政道路及地块场平工程 。
4、招标项目地点: 湖边水库 。
5、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年4月~2010年2月 -
6、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本项目位于湖边水库,湖边水库片区市政道路共30条,总长18405.16米,其中次干道长1591.96米,支路长16813.20米。横断面分幅:30米=3(人行)+1.5(绿化)+7.5(车行) +6(中分) +7.5(车行)+1.5(绿化)+ 3(人行);30米=4.5(人行)+3(绿化)+ 15(车行)+ 3 (绿化)+ 4.5 (人行);24米=3(人行)+1.5(绿化)+15(车行) +1.5(绿化)+ 3(人行);18米=3(人行)+1.5(绿化)+9(车行) +1.5(绿化)+ 3(人行);12米=2.5(人行)+7(车行) +2.5(人行);9.0米=9(车行道)。片区地块场平总面积约1577667.9平方米,共约86个地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照明、绿化、雨水、综合管线及片区地块清表、土方平衡。片区市政道路总投资估算约22000万元,地块场平工程总投资估算约5500万元.
7、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可派人凭身份证向招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须含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的设计院或单位或联合体。更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须含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院或单位或联合体。
9、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05月 10 日至2008年 05 月 14 日,延长至2008年5月1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
10、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
11、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8年 5月 15 日 15:00 时至16:00 时送达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
12、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沈灿辉 ;电话: 5321769 ;传真: 5321769 。
招标人: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08 年 05 月 09日 |